什么是虚假诉讼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规定,虚假诉讼罪就是指以捏造的客观事实提到民事诉讼,防碍司法部门纪律或是比较严重损害别人合法权利的行为。
虚假诉讼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依据《刑法》中第307条规定:以捏造的客观事实提到民事诉讼,防碍司法部门纪律或是比较严重损害别人合法权利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批捕或是管控,处以或是单处罚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倘若企业犯前款罪的,对企业被判罚款,并对其立即承担的管理人员和其他立即责任人,按照前款的规定开展惩罚。
3、有首款行为,非法占有别人财产或躲避合理合法负债,又组成其他犯罪的,按照惩罚偏重的规定判罪从重惩罚。
4、司法部门工作员利用职权,与别人相互执行前几款行为的,从重惩罚;一起组成其他犯罪的,按照惩罚偏重的规定判罪从重惩罚。
什么行为构成虚假诉讼罪?
1.改革中的国有、集体企业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件;
2.民间借贷案件;
3.被告为资不抵债的公司或是其他组织,其财产早已进到法院执行拍卖程序;
4.政府部门整体规划动迁区范围内的公民做为诉讼主体的分户、析产承继、交易等案子;
4.涉及到驰名商标认定的案子;
6.提到离婚诉状前的某时期,夫或妻另一方经人民法院裁定负债案子异乎寻常多的离婚诉讼;
11.其他异常的案子。
刑法规定的虚假诉讼犯罪行为是怎样定义的?
对于虚假诉讼犯罪行为的定义,实践中必须注意掌握以下好多个难题:1. 虚假诉讼犯罪仅限“无中生有型”行为,即凭空捏造本质找不到的民事法律关系和因该民事法律关系造成民事纠纷的情况。
2. 虚假诉讼犯罪行为的具体实施方法能够表现为“单方面诈骗型”和“故意勾结型”。
3. 民事执行程序归属于虚假诉讼罪中的“民事诉讼”。
4. 从理论上讲,虚假诉讼犯罪行为将会存有于基本上全部种类的民商事案子中。实践中,必须依据刑法和《表述》的规定给予正确认识,精确可用。